近期我公司采取多項法律措施,保護國有資產免受損失。原三建公司實驗室資產(含房產和設備)因歷史遺留問題,被三建公司新體占用,致使產權糾紛。為杜絕國有資產流失,我公司人員主動聯(lián)系市中級法院破產庭,調閱收集大量原三建公司該處資產所有權的破產權屬移交資料,并將新體起訴至禹會區(qū)法院。2019年法院共開庭三次,判決我公司擁有原三建公司實驗室資產,被告三建公司新體敗訴。
2020年初,被告三建公司新體不服禹會區(qū)法院判決,上訴至市中級法院,市中級法院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維持原判,駁回被告三建公司新體訴訟申請,終審判決我公司勝訴。
我公司憑借法律這一武器,堅決保障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,杜絕國有資產流失。